4、合同变更管理
合同内容的频繁变更是工程合同的特点之一,这是由工程建设的多变、不确定性决定的,也与相关合同的变化引起一系列合同变化有关。合同变更常伴随着合同价格的调整,是合同双方利益的焦点,因此,合理确定并及时处理好变更,既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,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,又有利于业主对工程的总体控制。
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,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、全面、系统。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。在合同变更中,量最大、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,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。对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是工程变更起因与工程变更问题处理,是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据。
在合同实施过程中,并不是所有的变更都可以作为合同变更的。只有满足合同变更要求的变更才是合同变更,这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。
5、合同实施的索赔与反索赔管理
在制定合同时,要明确可能引起工期、费用索赔的成立条件,要将双方在洽谈中的的招投标文件、询标记录、承包商的承诺函等都订入承包合同中。
在处理索赔时,要按合同原则,公平对待各方利益,分析索赔成立的依据,要注意客观性、合法性和合理性。
总之,合同管理从工程发包开始直至竣工、质保期满为止,贯穿于整个工程。它既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,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。又是项目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,在发达国家和地区,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。中国公司走出国门任重而道远. 上一页 [1]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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